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和《省部共建生物催化与酶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省部共建生物催化与酶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现发布2021年度开放课题申请指南,欢迎境内外同行(包括交叉领域学者)申请。请申请人认真阅读本指南,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书将在程序审查中自然剔除,不进入评审程序,也不予以退回修改。
一、支持方向与领域
2021年度开放课题支持方向继续围绕酶资源挖掘与机理、酶设计与改造和生物催化工艺与酶工程,研究内容包括下述六个领域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工程与工业应用研究:
(1)酶蛋白结构解析与机理
(2)酶元件智能设计及应用
(3)新生化反应设计及应用
(4)生物质转化与绿色生物制造
(5)生物传感与系统生物工程
(6)细胞工厂理性设计与改造
(7)开放课题申请人应着眼于上述方向的重要科学问题的提出与解决,具有较好的前期工作和工作积累,具有较为优秀的学术发表记录。
二、申请规定
1.2021年度开放课题资助以下形式的课题:
(1)国外或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著名高等学校或研究机构的申请;
(2)国内国家重点实验室或省部级以上研究基地(包括省部共建生物催化与酶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的申请;
(3)国内西部院校或研究机构的申请。
2.申请书的“立项依据与研究内容”项以6页为限;“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项以4页为限。篇幅超过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其它附件清单”项需提交的纸质申请书后附5篇代表性论文的首页复印件。
3.开放课题需与省部共建生物催化与酶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至少一位固定学术人员合作提出,未列出合作人的申请视为无效。所申报课题要求能够体现出申请人和合作人之间的科研合作关系。
4.申请人的依托单位承诺页必须经过申请人依托单位科技管理部门(科技处)盖章和负责人签字。从国家重点实验室或省部级以上重要研究基地申报的课题需加盖重点实验室公章。湖北大学所属申请人仅需所属的重点实验室或研究中心签章。
5.评审程序包括形式审查、同行专家通讯评议、学术委员会评审三个步骤。资助名单将公示在省部共建生物催化与酶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网页。
6.本年度每项开放课题资助力度约为5~10万元,研究期限为2年。申请者应制定以每一季度为节点的年度计划。开放课题可以提前结题。
7.开放课题经费主要资助与课题有关的科研费用(包括材料费、仪器设备租用、测试、论文发表、来本实验室差旅费、住宿补助以及药品等费用)。课题经费预算应以此为基准。经费需在湖北大学校内使用,不得转至校外和境外,报销发票的开具均应以湖北大学为使用单位。
8.每个开放课题主要以发表在国际学术期刊的研究论文作为成果形式来提交给省部共建生物催化与酶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审核,项目完成时要求递交结题报告,以作为后续申请或资助的重要依据。课题结束或终止,必须向实验室提交研究工作总结或终止报告归档,包括课题所发表的研究论文、获得奖励、专利证书复印件等。
9.开放课题所取得的成果,主要以发表高质量论文体现。要求至少有一篇研究性论文发表在SCI期刊,所发表论文应将省部共建生物催化与酶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State Key Laboratory of Biocatalysis and Enzyme Engineering, School of Life Sciences, Hubei University, China, 430062)作为第一或第二署名单位(湖北大学申请人必须以省部共建生物催化与酶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作为第一署名单位),并且在论文首页或致谢之处标注“Supported (or Partially Supported) by Open Project Funding of the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Biocatalysis and Enzyme Engineering”字样。课题申请人应作为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或责任作者。
三、申请人与合作人资格
1.每位申请人在同一时间内只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一个开放课题,在研开放课题未结题者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新的开放课题。
2.每位申请人所申请的开放课题不得与本人或合作人在研或正在申请的省部共建生物催化与酶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其它课题内容相重复。
3.省部共建生物催化与酶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及其团队所有成员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本次开放课题。
4.省部共建生物催化与酶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参加以往开放课题、已到结题时间而未结题的,不得参加新的开放课题合作申请。
5.省部共建生物催化与酶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每人在同一年度时间内只能与一位申请人合作提出申请,且作为合作人参与的省部共建生物催化与酶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数不得多于两项。
四、申请方式
省部共建生物催化与酶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自2021年10月28日起接受开放课题申请。申请者填写《省部共建生物催化与酶工程国家重点实验2021年度开放课题申请书》后,打印一式2份,签字盖章后寄给省部共建生物催化与酶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合作人,经合作人签字后,于2021年11月28日之前送交至湖北大学省部共建生物催化与酶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办公室,同时通过Email提交电子版(WORD版)至SKLBEE@hubu.edu.cn。
邮寄地址:湖北武汉市友谊大道368号湖北大学(430062)
【填写合作人所在学院及合作人姓名、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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